起诉书指出,蔡姓男子(21歳,在押)等人所属的诈骗集团因下线车手在今年1月间在新北莺歌区收受78万元诈骗赃款后,却私吞10万元,蔡男一气之下伙同吕姓(22岁)、张姓(22岁)及王姓(21岁)等3名男子在1月27日以面试及交付诈骗工具为由,将被害人诱骗至桃园八德区一处民宅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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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因被害人说词反复,始终未能清楚交代赃款流向,4嫌竟联手持棍棒殴打,逼其脱光衣服拍摄裸照,并将裸照传送给被害人女友;另外强迫他喝尿、吃屎;翌日清晨,被害人趁机连络友人代为报警,但为蔡男等人发现,随即将他押上车转移拘禁地点,还好被害人在过程中趁机跳车逃脱,向警方报案。

案经警方循线逮捕蔡男等4人到案送办,蔡男等人坦承犯行,桃园地检署依妨害自由、伤害、妨害性隐私及不实性影像等罪嫌将4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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