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指出,林耿宏、潘奕彰、林若荞等人明知虚拟货币MOCT币(魔券币)、CSO币、FITC币、NFTC币及BNAT币的本质仅为「以电脑程式产出的电子讯号」,铸造成本低廉,并无实际应用前景,竟从2019年起组织犯罪集团,编写内容不实的「虚拟货币白皮书」、经营王牌交易所、ProEx交易所,并上架虚拟货币,利用一般人对虚拟货币的原理、价值及交易方式欠缺充分认識,再借由成立IMBA直销团队进行推销、于网路媒体散布不实新闻、于交易所操纵币价,诓骗民众投资购买虚拟货币。
检方清查统计,该集团诈销各式虚拟货币及区块链相关产品,犯罪所得至少22亿余元,主谋林耿宏等人指示下属每次将数百万元至1000万元现金,分批搬运、藏匿于双北各处,将1亿余元用于购买宜兰房地,营运一所精舍,作为洗钱据点之一,另将犯罪所得4300万元交给律师王晨桓,其中2600万元作为王牌交易所增资款,另以1700万元作为投资曼谷一间法律事务所的投资款,借此制造金流断点,掩饰洗钱犯行。
检方指出,建业法律事务所所长王晨桓(羁押中)明知CSO币、FITC币、NFTC币及BNAT币均无实际价值,甚至发行的白皮书内所载团队姓名,都是虚构的英文名字,仍于2013年6月间以「军师」角色教导林耿宏等人修改白皮书内容,使修改后呈现的虚伪资讯,让民众误信确实有专业团队存在。
此外,检警搜索约谈诈团成员时,王晨桓指示妻子、女律师魏婉菁魏婉菁陪同应讯,并趁侦查中羁押审查程序阅卷的机会,取得卷证资料后,随即传送「阅卷资料」、「羁押声请书」、「声请羁押讯问笔錄」PDF档案给王晨桓,由王男将资料泄漏给林若荞,使林女得知该案侦查过程、内容,以及检警掌握的事证。
王晨桓甚至明知林耿宏为通缉犯,竟于2013年6月间将自己名下新北市新店区中正路房屋出租给林若荞,供林耿宏躲藏,躲避检警查缉。
王晨桓另于2019年间受苗栗县一家茶葉公司负责人何男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何男对于茶葉公司地处山区,时常听見疑似枪声、遭人监控等情况感到恐惧,王晨桓竟向何男佯称可以协助聘请退伍军人及专业人士,排除公司周围危险狀况,但须支付高额费用,并传讯向何男诓称:「是县政府叛徒借的車,來刺探。」、「已击落低轨卫星。」、「刚刚据报,打下一架无人机。」、「『长辈』(指保全人员)持续警戒。」、「没问题,『长辈』已协助处理掉,都对方人马。」、「有掌握到,抓人,他们今天损失惨重。」、「美国人复验,黑車有问题。」导致河男误信王晨桓确实有能力处理危安狀况,任由他以维护安全名义,于2020年至今年1月间,共计收取至少7227万元诈骗所得。
检方痛批王晨桓身为知名法律事务所所长,并身兼王牌交易所总裁,竟勾结诈欺集团主谋,參与犯罪组织,泄漏侦查秘密给林若荞,提供房屋藏匿通缉犯林耿宏,并扮演「军师」角色协助诈欺集团塑造垃圾币具流通性的假象,且收受、使用高达4300万元犯罪所得,充作王牌交易所之增资款,甚至将犯罪所得洗钱至境外法律事务所,阻挠检警追查,另以夸大、荒诞不经的话术,长期诈欺何姓被害人,骗取高达7000余万元不法所得,犯后仅坦承部分泄密、洗钱犯行,毫无悔意,建请法院量处应执行12年以上徒刑。
检方将于下周一(29日)移审此案,由台北地院审理是否继续羁押王晨桓等14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