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调查,李姓所长前天上午驾驶编号366巡逻车,从派出所前往第三分局洽公,上午8时22分沿南区正义街右转往建国南路三段方向行驶,林姓男子(25岁)骑乘机车与其同向沿正义街往复兴路三段方向直行,双方于路口发生碰撞,造成林男轻微擦伤,经包扎后未就医,李姓所长则未受伤。

热门新闻:台中惊传命案!26岁男不满被骂工作态度差 菜刀刺死雇主再投案

交通分队到场处理,依规定对2人进行酒测,结果林男酒测值0,李姓所长则测出0.03mg/L的微量酒精反应。

肇事的派出所长坚称未饮酒,可能是早餐后使用潄口水才会验出微量酒精反应。民众提供
肇事的派出所长坚称未饮酒,可能是早餐后使用潄口水才会验出微量酒精反应。民众提供

第三分局表示,呼气值0.03mg虽未达刑法185条之3规定移送检察机关之标准(呼气值达0.15mg/L以上始须移送),但分局为求严谨,仍对李员实施刑法185-3条测试观察记录(直线来回、金鸡独立、画同心圆等),经查李员均通过测试,确认其未达不能安全驾驶之情事。

警方说,现场观测李员并无任何酒味酒容,对于为何有酒测值产生部分,李员表示未饮酒,可能系因吃完早餐后有使用漱口水,因此造成有微量酒测数值产生。

警方表示,李员测得之微量酒测数值未达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标准,且未发现有明显重大误差状况,依规定不得实施二次酒测;本案经查李员虽无酒后驾车之具体事证,亦未触犯刑法公共危险罪嫌,惟交通事故相关肇事责任尚待厘清,后续本分局将视其肇责,依「警察人员驾车安全考核实施要点」规定办理。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疑外订餐点惹祸!竹县补习班52名学童上吐下泻 卫生局采检送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