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消除夕当晚11时附近获报,林口竹林山观音寺前广场有人群聚施放爆竹烟火,一伙人还放声欢呼,准备迎接农历新年,但见到消防及警方到场即四处离散,警消碍于人数众多且语言不通,现场以警笛鸣示并将余下残烬出水浇除,另开立指导单。

新北市消防局第二大队提醒,未依规定施放爆竹烟火可依据《爆竹烟火管理条例》第29条第1项第7款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消防局呼吁,虽然节庆活动放鞭炮早已司空见惯,但大量、长时间施放爆竹烟火所产生的空气污染及噪音,对精神和身体健康都会造成伤害,最好减少施放,可以用鼓掌声或爆竹烟火电子音效替代鞭炮声,或办理其他艺文活动取代;如果实在有施放需求,以象征性少量施放为宜,共同为维护环境品质尽一分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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