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行署台南分署指出,义务人颜姓男子(安南区、60岁)因违规堆置废弃物,南市府环保局代为履行清理,费用多达1256万1037元,命颜男限期缴纳,但仍逾期未缴纳。该案于2022年间移送本分署强制执行,但至昨日为止,仅清偿9万元,尚欠金额为1247余万。
行政执行官黄姿颖调查发现,颜男实际经营2家工程行,2021年度的营业额合计高达1千多万元,名下却仅有1部老旧轿车。他还曾于2021年11月间从工程行的帐户中提领1千多万元。执行官讯问资金流向,颜男辩称「不清楚,要问太太」,颜妻则推称拿去清偿贷款。夫妻俩未合理说明不清偿欠款原因,也没提出相关资料佐证。
执行官昨天上午通知颜男到场说明,讯问后,认定颜男符合「显有履行义务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应供强制执行之财产有隐匿或处分之情事」之管收事由,当场留置颜男,将人移送台南地院声请管收,法官开庭审理后,当天下午5时21分裁定准予管收,将人解送至台南看守所附设管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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