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蔡明宏遭起诉,士林地院表示,尊重士林地检署的职权。
检方起诉认定,蔡明宏(已停职)在2007年间担任行政庭长,他当时假借慰劳职务辛劳,带一名同院的女书记官到餐厅吃晚餐,再借口法院将举办净山活动,要女书记官陪同上阳明山勘查路线。
但蔡明宏载女书记官上山,行经阳明山国家公园游客中心时,突下车抽烟,女书记官因深山阴暗、心生恐惧,下车催促他要求下山返家,蔡男随后上车,并将车辆开往下山路线,女书记官松了口气,并在车辆行经速食店时,要求下车上厕所,并打电话告知男友她的行踪,但她上车后,没发现蔡男已经将车辆调头,又往北投区方向行驶。
女书记官指控,蔡男一路开到人烟稀少的地点,并将车停在马路边表示,「妳很辛苦、肩膀一定很僵硬」等语,随即伸手按摩她的左肩,她不断闪躲,蔡接著要求她到后座方便他按摩,女书记官不敢反抗,只好乖乖照做,没想到蔡男在后座按摩的过程中,突从后方环抱她称,「知道妳的家庭和工作情况,很想照顾妳」,接著抚摸她的胸部、强吻嘴唇,甚至拉扯女方毛衣还掀起内衣,吸吮她的左乳。
被害人吓得用手抵住蔡男,质问「你不怕丢了行政庭长的位置?」蔡男竟回称:「早就不想做了。」并气喘吁吁地持续把脸埋进书记官的双腿说,「再5分钟就好。」书记官吓得推开车门,蔡男才罢手,载她回家。
至于蔡明宏对女法官伸狼爪,则发生在去年11月15日中午,蔡男邀女法官到阳明山上土鸡城用餐,女法官以为有其他同事同行因此答应,没想到竟是单独吃饭,并由蔡男开车前往。
女法官指控,2人用餐后,蔡男把车开到北投区人烟稀少的产业道路停靠,并称头晕需要休息,并对女法官说,当初是他大力推荐女法官留在士林,结果让她这么辛苦,想到都很自责,并出手揉捏女法官后颈及肩膀。
女法官当下吓得耸肩闪避,但蔡男仍不罢手,继续说,「有的时候深夜想到都很过意不去」并借口询问女法官左手腕旧伤复原情况,顺势扣住女法官左手腕揉捏,女法官苦苦哀求下山,蔡男还不情愿地说「好啦!再给我5分钟」,并持续用手背抚摸女法官脸颊,甚至揉捏女法官大腿,甚至隔著裤子抠碰女法官的私密处,直到女法官夹紧双腿抵抗,并强调下午有事,老公在找她,拜托蔡男载她回法院,蔡才罢手载她下山。
士林地检署认定蔡明宏猥亵2女,依2个强制猥亵罪将他起诉,检察官并痛批蔡男担任法官工作,甚至身兼行政庭长,竟不知洁身自爱、知法犯法,为满足一己私欲,利用权势漠视女性人格尊严恣意逞欲,置法官廉洁操守于无物,戕害司法信誉,且犯后饰词狡辩,毫无悔意,对被害人伤害极巨,恶性重大,建请法院重判。
事实上,蔡明宏10多年前被女书记官指控性骚时,蔡男被司法院人事审议委员会决议申诫2次,但女书记官直到这回女法官事件爆发后才提告,让蔡明宏的猥亵犯行全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