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自称是征信社老板的林姓角头与旗下小弟,在北市中山区薇阁、沐兰等高档摩铁门口埋伏,看到双B、保时捷等名车进出就录影、跟监,并行贿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林姓警察,由车牌号码确认车主身份及婚姻状况等个资,然后勒索数十万到100万元不等。多名开房间偷吃的有钱人怕奸情曝光,往往只得摸摸鼻子付钱。新北地检署搜索三重分局等处,拘提、约谈后,一共逮获8人,其中林男等5人以及林姓侦查佐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刑事局日前接获报害人报案,遭自称记者的歹徒跟踪拍摄,撷取进出汽车旅馆画面恐吓勒索,动辄要求以近百万元代价赎回照片,否则就将照片交给配偶或于媒体刊登。
专案小组调查,该集团以林姓角头为首,林平时自称征信社经理,锁定名车后,还会伺机装置GPS追踪器,之后长期跟拍上下车、进出餐厅或汽车旅馆画面,再以假车祸、假讨债等方式得知目标姓名,搜寻其脸书、IG以研判是否已婚,确认身份与婚姻状况后即出面恫吓被害人。另该集团也行贿三重林姓侦查佐进行个资调查。
许多被害人为免引发家庭风波多不愿追究,目前查知被害人10名、得手185万元。此外,该集团亦从事高利贷、暴力讨债犯行,无法缴纳欠款者,则遭胁迫加入组织从事跟拍工作抵债,并经常聚众斗殴滋事,为具集团性、常习性、牟利性不法组织。
专案人员长期搜证,见时机成熟,于11月29日发动同步搜索、拘提行动,拘捕主嫌林男等8人到案,搜索集团据点、重要成员住居所共6处,并查扣手机13支、笔电2台、GPS追踪器2个、DV录影机1台、新台币6万元、本票、文件一批等证物,将续行追查并依恐吓取财、妨害自由、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罪嫌移送侦办。
检察官讯问后,认为征信社老板林男涉犯《组织犯罪防制条例》指挥及操纵犯罪组织罪、《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违背职务行为行贿罪,及《刑法》恐吓取财、《个资法》不法搜集利用他人个资等罪,3名员工涉犯参与犯罪组织、恐吓取财。
至于喝花酒、偷查被害人个资的警察林男,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受不正利益、《刑法》公务员登载不实事项于准公文书、《个资法》公务员假借职务机会,不法搜集利用他人个资罪。
检方认为征信业者及贪警林男等5人犯罪嫌疑重大,分别有逃亡、串证及反复实施恐吓取财之虞,均向法院声羁押禁见获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