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指出,台北监狱李姓管理员涉嫌在去年6月至12月间透过已出狱的许姓受刑人牵线,涉嫌利用夜勤值班时,以高出市价逾2倍的代价,协助在监服刑的黄姓受刑人夹带烟、酒等物,总计夹带香烟共80条(800包)、金门高粱酒10瓶(600cc宝特瓶)、VSOP酒2瓶(600cc宝特瓶)进入监舍交予黄姓受刑人,另协助夹带手机和MP4等3C产品,并由许面交或转汇的方式,因而获取不法利益28万750元。
另一名黄姓管理员涉嫌从去年9月起帮许姓、李姓、高姓等受刑人夹带高蛋白粉、MP5及记忆卡和原子笔及识别证等物,因而图利3名受刑人总共约20577元。
案经法务部廉政署揪出上情移送桃园地检署侦办后,今天分依贪污治罪条例收受贿赂罪和图利罪将李、黄2名监所管理员起诉,另外黄姓和许姓受刑人则依行贿罪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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