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蔡男等人先观察阿旻日常作息及活动路线,2012年2月21日早上开车故意碰撞阿旻的车,趁他下车理论时将他推进车内,以胶带缠蒙双眼、尼龙绳绑住双脚、双手,然后逼问提款卡密码,接著要阿旻用自己手机打给家人要求交付赎金1500万元。

家属只愿付10万赎金

蔡男等4人随即开到邮局前,以阿旻的提款卡提领1万5000元,购买3套休闲服、香烟、槟榔、矿泉水及便当后,均分余款,每人各得3100元,然后将阿旻藏在一处工寮。

接著蔡男到阿旻家附近观察,发现家中聚集许多人,怀疑家人似乎已报警,决定速战速决,3度胁迫阿旻打电话联系父亲阿雄交付赎款1500万元,阿雄答应会在2小时内筹钱,但最后表示只能给10万元,绑匪巫男怒呛阿雄:「10万元留著办后事啦。」挂断电话后,李男表示不能放阿旻回去,提议杀掉他。

李男等人随即将阿旻捆绑固定在汽车后座,确定他无法脱逃后,把1瓶柴油泼洒在车内外,另1瓶放在驾驶座旁,准备妥当后,由李男点燃一片竹叶丢入车内,强烈火势将阿旻活活烧死,连工寮都被烧掉。

警方依据阿旻用手机打给父亲的通话记录,从基地台位置发现李男也在同个地点使用手机,循线抓到这伙绑匪,最高法院今判巫男无期徒刑定谳,而提议撕票的李男先前已被判死刑,蔡男、吴男均无期徒刑。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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