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女校友在「李明璁受害事件募集」文章中,指称因选课认识李明璁,2人常在半夜透过MSN聊天,李男会开玩笑双方是「三点不露(面)」,后来李男以感情受挫为由邀她吃饭,讲得声泪俱下,事后李男再度邀她吃饭,并在研究室一起看影片,不过影片演到一半,李明璁突然说「中场休息」,在沙发上哭了起来,然后开口:「可否给我一个拥抱?」她不忍拒绝,给了一个安慰性的拥抱,不料李男接著亲吻她。
女校友表示,记不起来当时衣服怎么被脱掉,只记得自己用沙发上的毛毯遮著身体说:「我没心理准备,我从未有过性经验。」李明璁问她:「妳认真的吗?」后来2人一起躺在沙发上聊天聊到睡著,之后确认交往关系,当时她以为跟李男是命中注定要相遇,但2010年发现李男跟在校女学生交往,甚至对象不只一个,她才明白「其实是同一套剧本,我只是不同场次的演员」。
女校友贴文后,李明璁在脸书声明,表示十多年来对于因他感情关系处理不当而受伤的朋友,一直感到抱歉,也抱著悔改的心警惕活著,但强调从无利用教职或工作权势发展不平等关系,也不曾对女生做出违反意愿、与性或性别有关行为,他会辞去所有教职且未来将不再任教。
台大社会系则在脸书发声明:「有关本系前教师李明璁于任职期间疑似违反性平的资讯,随即按照法令规定,通报本校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现今此案已由台大性平会处理。」
不过,有民众认为性平案件依规定应受保密,但台大社会系竟直接在脸书公布涉案教授名字,因此举发时任社会系主任林国明涉嫌泄密,台北地检署调查认为,社会系发声明时,事件经过、李明璁遭指控等内容在网路已是公开资讯,因此将林国明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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