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兴诚去年9月1日在立法院召开国际记者会宣布回复中华民国国籍。中天电视台林姓记者提问时,曹兴诚表示「中天我不回答,这匪嘛这个」、「颠倒是非颠倒黑白…中天就是集这种颠倒黑白罪恶之大成」等语。曹兴诚于同年9月9日参加广播节目时,表示「我可以证明你们就是匪台啊」等语。

中天电视公司与林姓记者认为曹兴诚贬损他们的人格及社会评价,向台北地检署提告曹兴诚涉嫌公然侮辱及诽谤罪。

检方指出,曹兴诚2次发表的言论,都是围绕两岸情势而发表个人看法及政治理念。曹兴诚以「匪」、「匪台」、「共匪的喽啰」或类似用词称呼中天电视公司,是表达自己认为中天电视公司采取亲中立场的意见。

检方表示,中天新闻台多次因制播新闻涉及违反事实查证原则,致损害公共利益,经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裁处;于地方选举时播送选举相关内容,也遭质疑取材、播报明显偏颇;曹兴诚对中天新闻台的争议,做价值判断而提出主观且与事实有关连的意见或评论,尚非毫无凭据之单纯抽象谩骂。

检方指出,中天电视公司身为大众媒体,具有在当代民主社会扮演第四权的功能,其所利用的传播方式,散布力强大,本具有相当的影响力,是其政治立场、报导选材、新闻伦理等事项,攸关社会大众的公共利益,自属可受公评之事。

检方认为,曹兴诚发表相关言论,既非杜撰不实,即属善意发表的合理评论范畴,将曹兴诚不起诉处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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