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的新北地方法院判决指出,王淑慧担任新北市议会第1至3届议员,涉嫌透过姪女、外甥女、助理等人头亲友帐户诈领公费助理补助款、春节慰问金等款项,合计约新台币335万余元。

一审合议庭审酌,王淑慧具有社会知名度,也领有国家给予优渥薪资,却未诚实报领助理费,危害人民对于民代之信赖,所为当不足取。

合议庭认为,王淑慧犯后未深自检讨所为,反而试图影响司法调查,犯后行径可议,应予严厉非难,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并判处有期徒刑9年,褫夺公权5年。

案经上诉,由二审的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中。由于王淑慧的限制出境、出海届满,高院日前开庭讯问。

高院裁定指出,王淑慧犯罪嫌疑重大,涉犯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6000万元以下罚金之重罪,审酌重罪常伴有逃亡、逃匿以规避审判、刑罚执行的高度可能,有理由足认有逃亡之虞。

高院参酌此案诉讼程序,仍有继续限制出境、出海必要,因此裁定王淑慧自10月4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得抗告。(中央社)

壹苹新闻网-投诉爆料

爆料网址:reporting.nextapple.com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苹》Line,和我们做好友!

★下载《壹苹新闻网》APP

★Facebook 按赞追踪

壹苹娱乐粉专壹苹新闻网粉专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把握3天雨歇!下周冷气团袭下探11℃「先湿冷 后干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