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连发生多起恐吓炸弹信事件,警政署今天发出声明分析犯罪手法表示,其一为使用犯嫌自身电子邮件帐号寄发恐吓信件,其二为至政府机关民意信箱或首长信箱填输他人电子邮件留言恐吓,企图假冒他人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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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经刑事警察局分析,恐吓内容用语、重复之涉案Gmail信箱及冒用热门事件主角或名人之电子邮件信箱方式,与日前署名「唐泽贵洋」之中国籍犯嫌「张海川」犯案手法相似,不排除张嫌所为。

针对是类网路恐吓危害安全案件,刑事警察局已调阅电子邮件及网路留言IP进行分析,犯嫌是利用境外IP犯案,国际科已寻求国际司法互助管道及透过国际刑警组织积极追查。

此外,对于恐吓放置炸弹地点,目前均未发现任何爆裂物及发生实际危害事件,研判是恶作剧,企图扰乱社会安定,请民众无需过度恐慌,警方已加强相关区域巡查及安全维护工作。

刑事警察局对于近期发生恐吓放置炸弹及恐吓危害个人安全案件,已与辖区警察局成立专案小组,不论任何犯罪类型、恐吓对象身分,只要是犯罪均会依法严办,追查到底,绝不宽贷。

刑事警察局强调,利用网路恐吓公众行为,已违反刑法151条恐吓公众罪,恐吓他人致生危害于安全,违反刑法305条恐吓危害安全罪,最高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假冒他人电子邮件帐号留言恐吓,除违反恐吓公众罪外,另有涉犯刑法伪造文书罪之虞,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呼吁有心人士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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