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警分局大甲派出所警员8月31日晚间8时许,在大甲区金华路执行取缔酒驾路检勤务,请1名林姓驾驶(37岁)摇下车窗配合受检。警方闻到林男说话时有酒精味,遂使用酒精检知器检测林男吐气的酒精含量。检知器当场红光大作发出警示,显示酒精数值竟高达1.5mg/L,不仅林男吓了一跳,员警也惊讶不已,表示从未看过这么高的数值。
不过,员警观察林男生理状况正常且对话应答如流,不似严重酗酒之状态,且林男坚称没有喝酒,已8年多滴酒未沾,警方依规定请他以水漱口后,再次用酒测器检测林男呼气酒测值,结果显示数值为零。
员警询问林男是否有服用可能含有酒精成分之饮品、食品时,林男猛然想起,因最近他的牙龈红肿,于是时常使用漱口药水舒缓口腔症状,并拿出1瓶自己使用的潄口药水。
员警查看林男使用之漱口药水成分表,发现该漱口水中写明含有酒精成分,研判应是该成分因素导致影响检知结果,致林男第一次以酒精检知器测得呼气中疑有酒精成分,之后员警依规定提供林男干净纯水漱口,清理口中残留干扰因素后再次检测结果测得酒精成分为零,证明林男确实未有饮酒,还给林男清白。
大甲分局大甲派出所所长李建兴表示,员警在执行酒测前,会请民众漱口,系为排除口腔中仍有残留酒精影响检测数值之因素,并当场告知可于漱口或距该结束时间达十五分钟后进行检测,以保障民众的权益,也呼吁驾驶人千万不要酒驾,以免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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