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盐埕区城中城大楼民国110年10月14日火灾,造成46死、41人伤,高雄地检署虽依杀人、公共危险罪起诉主嫌黄格格;但高雄地方法院改依公共危险放火罪、过失致死等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全案经上诉二审,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9时在远距视讯法庭改依杀人等罪,判处黄格格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仍可上诉。
承审法官宣布判决后当庭表示,此案因被告罪证明确,能证明有间接杀人故意,据此撤销一审过失致死罪部分,改依杀人罪论处,全案仍可上诉。
高雄盐埕区城中城大楼大火,高雄地检署侦结后,认定黄格格因吃醋喝闷酒,想藉点火让男友难堪,将驱蚊用的沉香灰烬倒在沙发酿灾,依杀人、公共危险放火等罪起诉,建请法官求处极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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