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名老翁年约80多岁,和儿子住在一起,平时由2名看护照料老翁的生活起居,其中一名女看护只上白天班,负责打理家务,另一名被害的印籍看护则与老翁和其儿子同住,负责照护老翁起居,不料老翁竟起色心,在这名看护到职的第二天就开始对她伸狼爪。
检方查出,被害女看护去年9月8日才开始到老翁家工作,没想到隔天一早,老翁就在家中客厅,不顾女看护拒绝,对她上下其手抚摸全身,6天后的下午,又趁和女看护在房间独处机会,脱下裤子露出生殖器,要被害人「好好欣赏」,甚至强拉她的右手要求帮忙打手枪。
2度被猥亵的女看护受到惊吓,但因才刚媒合到工作,不敢吭声,没想到老翁竟因此变本加厉,隔天下午2点多,见女看护独自在房间折衣服,随即进入从后方熊抱、摸胸,甚至大胆脱去她的裤子先后对她指侵、以下体性侵,2天后,又借故要女看护到他的房内,再度将她推倒在床性侵。
女看护才到老公家照护9天,就4度被老翁猥亵、性侵,语言不通的她身心近乎崩溃,忍不住向仲介泣诉被老翁性侵的经过,并在仲介陪同下到派出所报案,她并控诉,老翁曾拿剪刀威胁她发生性行为,她吓得询问对方是不是要杀她,老翁才把剪刀收回。
检警调查时,老翁否认犯行,称自己已经行动不便,不会做这样的事,但检方认为,被害看护和老翁相识短短几天,无冤无仇,应无可能随意诬陷,且她已透过仲介媒合到其他地方工作,仍多次花费巨额交通费,搭车到市区配合检警调查,认定女看护不可能随意栽赃,依强制猥亵、强制性交罪等将老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