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凯凌被控在2021年8月10日前看中台南市中西区新建案工地的一处成屋,与建商、代销议价2168万元,陈要求多贷款以支付装潢费用,代销商翁东明及建商陈福成明知此举违反房屋实价登录之规定,仍配合作价为2568万元,使陈凯凌在扣除自备款尾款、契税及及代书费后诈贷取得29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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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南院开庭时,陈凯凌与售屋的翁东明都认罪,建商陈福成则否认犯罪,辩称未与陈、翁两人共谋诈欺取财,对陈购买台邦房产过程并不知情。

本月10日南院再次开庭准备程序,陈福成突然要求与检方认罪协商,他并表示是自己真愿意协商认罪。陈除了承认涉犯使公务员登录不实,三人以上诈欺取财罪,并希望优先将600万元交给犯罪被害人协会基金做社会公益。

至于陈凯凌部分,法官另择期再审,陈在4月20日被检方依贪污等罪起诉,法院裁定继续羁押,期间陈的辩护人向法院陈报,陈对于起诉书所载犯罪事实就都不争执,并愿意缴纳犯罪所得、做好入狱服刑准备,希望能停止羁押,不过,法院审酌后仍裁定自7月20日起延长羁押2月。

据了解,陈凯凌购买台南市中西区中华西路某大楼时,被控与台邦建设董事长陈福成及鼎立代销负责人共同涉嫌浮报房价交易400万元,借此向银行超贷296万元,3人共同涉犯使公务员登载不实、3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等罪嫌,被南检并案提起公诉。

法官王钟湄指出,此案经检察官与被告陈福成于审判外,就愿受科刑的范围达成协商合意,加上被告已经认罪,也没有刑事诉讼法不得协商判决的情形,法院得不经言词辩论,于协商合意的范围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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