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公共运输交通月票一直以来都是市民们的福利,每月只需花费299元,就能享受到无限次数的乘车服务。而对于在彰化等地区居住的人来说,只要迁户籍到台中市,就能以市民身份享受这项优惠,一年下来能省下数万元的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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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秀燕市长在市政会议上强调,299元优惠是市民限定,由市府预算大量补贴,因此她再次向民众呼吁,不可将卡借予他人使用,否则有违法疑虑,市府也将取缔。

根据交通局的统计数据,近2年来已经发现了5起违规使用先前所推出的市民限定交通卡(双十公车)的情况,交通局将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第一次停权,第二次延长停权,第三次则会取消办卡资格。

交通局长叶昭甫表示,交通月票自7月1日正式上路,目前卖出逾2.2万张月票。市府提供
交通局长叶昭甫表示,交通月票自7月1日正式上路,目前卖出逾2.2万张月票。市府提供

交通局长叶昭甫表示,台中交通月票7/1推出后,突破2.2万人购买广受民众好评,其中台中市境内交通月票,台中市民只要299元即可于中市境内捷运、公车、台铁等坐到饱,平均一天只需10元,可说是全国最便宜的交通月票。交通局提醒,交通月票每次搭乘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多人共用,如经查证有多人共用情形,第二人以上使用者依各运输业者「无票乘车」之相关规定处理,并将停用该交通月票不予退费。

另外台中市110年推出的「市民限定」交通卡,提供市民搭乘公车可享10公里免费、超过10公里车资上限10元优惠,自实施以来陆续查核到5位民众有冒用的情形发生,交通局皆已依规取消其乘车优惠一年。交通局提醒,无论是「市民限定」或是「交通月票」皆不得多人使用,若经查获将依规定取消相关优惠,呼吁民众务必依规使用交通票证。

叶昭甫强调,台中市公共运输交通月票是市民的福利,但冒用持卡非法交易的问题必须严肃对待,交通局将加强监管和打击违规行为,以确保福利的合理使用,维护市民的权益和公平竞争的环境,希望市民们也能自律,不要冒用他人的持卡,共同维护公共交通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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