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民众1日开车行经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三段、复兴北路十字路口时,直击一名怪男站在斑马线上不走,还做出东张西望的模样,驾驶纳闷地说:「这个是故意的吗?你看,这种人」并轻按喇叭示警,副驾女子也不断说:「干嘛?干嘛?不是,他在干嘛?他为什么不走?」连路过的女路人都忍不住一直盯著怪男看。
驾驶往前移动并怒斥「莫名其妙耶!欠揍吗?真的是!」怪男才恢复行进模式开始往前走。
其他网友看了以后也纷纷怒轰说「固定式神主牌,母汤喔!」「干脆在斑马线上跳探戈」、「他很明显是故意妨碍交通,一开始假装脚不舒服慢慢走路,后面却又行走正常」、「支持立法开罚违规行人,行人虽有优先路权,不可滥权,开车者也有路权」、「可惜身上没号码无法检举」、「要是被开单或撞到他,都是自己倒楣,为了抢钱开罚单想出来的烂政策」、「这种如果是故意的都不用查?妨碍交通都没罪?什么破交通」、「终于有人肯牺牲,让政府看到政策的错误,值得赞赏」、「错误的政策比贪污更可怕」、「以后,行人,车主,斑马线互干的事件一定很多很刺激」。
但也有人不以为然「会讲错误的政策的酸民大部份都是以驾驶人的观点在酸?当你自己有机会成为行人时遇到违规不礼让你的驾驶、一定又要靠北,这就是国家文化的差异自私自利的人总想到自己而已!」
本月1日交通新制上路,汽机车驾驶人不依规定停让行人,最高罚锾提高到新台币6000元,并违规记点3点,及应受道安讲习3小时,关键就是行人穿越马路时,汽车前缘(机车前轮)不能进入行穿线,且与行人行进方向距离不能少于「3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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