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时,陈男女友出庭证称:「有天我要用iPad追剧,请陈男解锁手机,让我连Wi-Fi,打开后就看到他手机里面有影片正在上传,我点进去看到影片中是我母亲穿红色衣服及牛仔短裤躺在床上,有人用手侵犯她。」女友立刻质问陈男是不是他干的,并用手机录音存证,「陈男说我为何明知故问,然后说他讲不出口,要用写的,就在一张纸上承认他有用手用我妈,我就拍下来当证据。」

 

女友怒斥陈男「你搞我妈」

法官勘验录音,女友大骂陈男:「你去外面乱搞,搞到我朋友身上就算了,你搞的人是谁?你搞的人是谁?是谁?是我妈!」、「你叫我喝酒,用激将法,跟我说不可能喝那么多,然后我倒了,把我骗进去房间睡觉,然后做这种肮脏的事情。」

女友接著对陈男说:「我曾经很爱的手、牵过我的手、帮我吹头发的手,如今,抠我妈鸡X,我问你,看著我,你哪一只手抠她?你一只手在抠她,另一只手在干嘛?」陈男心虚地说:「抠她啊。」

 

小儿子证称「看到床在晃」

女友母亲则对法官说,有天小儿子告诉她,陈男曾偷偷到房间对她指侵,后来她果真多次在半睡半醒间听见陈男开启房门溜进卧室,一次是摸她胸部、下体还喇舌,另有3次用生殖器性侵,至于指侵,除了录影那次,另外还有2次,但她担心女儿以异样眼光看她,始终不敢声张,「陈男跟我女儿交往10年了,我从他读国中就认识他,一直把他当晚辈,没想到他竟然目无尊长。」

小儿子也出庭证称:「有一段时间陈男莫名其妙一直来我们家,晚上妈妈、妹妹和我会一起睡觉,但陈男多次在我们睡觉时开门,我听到开门的声音就醒了,但没有坐起来,看到陈男爬上我们的床,对妈妈做不礼貌的事、脱妈妈的裤子,但我躺在床的下面,所以只看到床在晃,还有听到摇来摇去的声音。」

陈男则向法官喊冤,强调绝对没有性侵女友母亲,辩称因为他跟女友家人有其他纠纷,才会挨告性侵、遭求偿,法院不能单方面采信对方说词。

虽然女友母亲在求偿案指称陈男用手指、生殖器性侵共6次,另用手跟舌头猥亵1次,小儿子也证称「看到床在晃」,但法官认为睡在地垫上的小儿子并未目睹陈男在母亲床上做什么事,因此仅依据手机影片及刑事庭先前的调查结果,认定陈男指侵1次并用手机录影,审酌陈男饰词狡辩且未能与女友母亲达成和解,目前在父亲经营的中药行工作,月薪3万元,重判他要赔偿100万元。可上诉。

至于刑事部分,高等法院日前依乘机性交罪判陈男3年8月徒刑,上诉后由最高法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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