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透过网路反映,日前在台中市南屯区忠勇路与宝山东二街口,发现1名妇人站在斑马线一端准备过马路,对面一端也有民众准备过马路,但多辆汽机车不仅不礼让,还快速通过斑马线。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说明,事件发生于4月28日下午5时33分许,经检视影片发现地点位于忠勇路与宝山东二街口,这处路口属无号志路口,进一步检视影片后,未停让行人汽、机车计5辆,每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规定最高将处新台币3600元罚锾。
至于有网友反映向警方提出检举后,却未予告发,警方表示,由于这处路口属无号志路口,往往警方开单告发后,被开罚民众即提出申诉,以无号志路口为由,经过路口时无法清楚辨别行人是否正在过马路,若车辆骤然减速可能引发后车追撞,而被申诉成功。
警方指出,开单被申诉,不开单被投诉;这次除了进一步检视影片开罚5车外,为了解决争议,已请台中市交通局前来进行会勘,研拟增设交通号志以解决问题。
警方进一步表示,这处路口在交通局还未增设号志前的空窗期,有民众提出检举,如果违规属实,就依法开单告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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