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蓝方2021年8月被《镜周刊》踢爆,和已婚男医学长康钧尉发生不伦,康妻刘友臻发现丈夫和许蓝方的咸湿对话,包括「高潮再高潮」、「在床上叫别人的老公」、「怕你老婆都想嫁给我」等,甚至康妻还看到许蓝方穿著睡衣露乳沟的照片,因此怒告许蓝方侵害配偶权,求偿300万元。

但许蓝方坚称双方没有交往关系,还指周刊内容不实,对话内容遭变造,不过许蓝方遭刘女求偿的官司,台北地院审理后,勘验她和康钧尉的往来对话,发现许蓝方曾传讯「我想到那天在别的床上叫别人的老公老公,已经是我这辈子目前为止,做最疯狂的事了」、「我们要安全的性和爱」,甚至提及「紧实」、「高潮」,人夫还称「无法太久」。

此外,康钧尉出庭也作证坦承曾和许蓝方发生性行为,法官根据康男证词及双方往来讯息,认定两人不伦,判许蓝方要赔康妻50万,许蓝方也决定不上诉,赔偿刘友臻,刘女并将款项全数捐做公益。

不过许蓝方不满刘友臻在周刊报导后,发声明指她传「私密照」给康男,也不满周刊报导指照片是「裸身照」,还说2人互传咸湿讯息,因此怒告刘友臻和周刊社长裴伟、总编、记者等4人妨害名誉,她强调那些照片是她的居家衣服照,为何康男会有这些照片,她并不清楚,另外对于周刊报导的咸湿讯息,只是康传讯息给她,她回应对方的关心,并非是咸湿讯息,认为周刊报导不实,已经损及她的声誉。

检察官先前勘验许蓝方传给康男的照片和对话,发现照片是许蓝方身著背心、斜躺于床上的自拍照,她同时还传送一些「宝贝晚安」的词汇,因此认为刘女指这个照片为私密清凉照,与事实并无相去太远,日前将刘女处分不起诉,许蓝方事后未向高检署提再议,全案确定。

至于周刊报导的部分,检察官则认为,记者在报导这则新闻前,有向消息来源,也就是康的妻子刘女查证,内容并非是捏造,至于照片是否达到清凉抑或裸照,为合理评范围,因此认为周刊社长等4人罪嫌不足,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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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叉猫现身台北地检署! 全因这件事挨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