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开庭时,受命法官吴三龙提示此案事证,登山团出发前,队友钟男在LINE群组问乔建中:「烤鹿肉是否需要瓦斯?」乔男回称:「当然不会用到瓦斯。」、「我确实考虑是否带锯子。」、「到营地时如果超过6:30,可能不用生火。」对此,乔男告诉法官:「我从头到尾没有正面说要生火,也没有决定生火,烤鹿肉等语只是开玩笑,不足以证明我有罪。」
至于监察院认为他之前辩称「煮早餐不慎踢翻炉火酿灾」,是推诿卸责,乔男今坚称没必要说谎:「是我踢翻的,酿灾刑责我面对,但违法生火的不是我,违法生火只是行政罚,我没必要掩盖事实,而且当时是我报案、自首的。」
法官又问乔男先前是否多次在山上生火,其中有一次遭人检举被查获,乔男表示之前生火都不是在国家公园区域,当地没有禁止生火,至于被检举那次,他一度被裁罚12万元,但他提起异议主张不是他生的火,该案已经暂停裁罚。
不过,监察院代表随即驳斥说,依据《森林法》,在森林生火就是触法,不限于国家公园。此外,乔男请求法官停止审理惩戒案,理由是刑事案件仍在一审审理中,事实尚无定论。法官听完双方主张,谕知择期再开庭。
自认「假新闻受害者」
庭讯结束后,乔建中对媒体抱怨说:「有人说我掩盖事实,但生火是行政责任、失火是刑事责任,我没理由用自己的刑事责任去掩盖别人的行政责任,毫无道理。」他还说:「我是假新闻的受害者,有些关键报导是严重误导刑事案件侦查方向,当时没有任何记者上山去看现场状况,也没有深入了解,讯息都是从哪里来的?」他又说:「假新闻最大受害者是『陪榜』一起被起诉的那些人(队友),生活受到很大影响,我最不满的是这件事。」
记者问他目前是否有对玉山火灾赔偿,他提高音量说:「我一开始就自首认罪了,他(检方)不让我自首认罪,我怎么进行下一个程序呢?」
监察院弹劾指出,乔建中是有丰厚法律专业与公关实务经验的国家高阶简任文官,明知在国家公园内生火违法,且营地距离水源来回距离1.5公里,却在杜鹃营地砍柴及生火,才会引发森林火灾。
另外,乔建中在案发当天被警方询问时,隐瞒前晚在杜鹃营地生火,辩称自己5月16日凌晨2时准备早餐时,不慎踢倒炉火,导致「地火」闷烧酿灾,意图规避刑责、误导检方及社会大众,经消防与林务机关鉴定,认定是砍伐树枝生火酿灾而戳破他的谎言,损害政府形象,违反公务员诚实谨慎义务。
监委调查发现,乔建中在案发前的2年期间,曾向玉山国家公园管理处提出12次入园申请,其中11次都担任登山队领队,再往前追溯5年期间,他曾提出41次入山申请,甚至2021年4月间,他随同行政院政务委员踏勘玉山首登路线及八通关沿线山屋整建规划案,足以证明乔建中深入山林频繁且经验丰富。
贴文自曝林地「炭烤牛排」
除此之外,乔建中2020年10月3日曾在峦大事业区第206林班内露营生营火,遭林务局南投林区管理处查获,而乔男脸书在2013年到2020年间,多次PO出野炊生火照片,地点位于多加屯棱线西侧、丹大溪、峦大溪、郡大溪等山林,甚至贴文自豪生火「蒸鼎泰丰小笼包」、「用扁柏炭烤牛排」,监察院认定他「生火成性」,无视森林保护,这次引发玉山大火,除了涉犯《森林法》刑事责任,并违反《公务员服务法》诚实谨慎义务,严重影响政府信誉,有惩戒必要,因此去年将他弹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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