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势林区管理处表示,被查获的21人为朋友关系,相约上山游玩,却在林地内捡拾林木搭设营火基地并点燃,行为已触犯《森林法》第56条规定,可处12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锾外。

登山客就地捡拾遗留的小径木搭设营火基地,触犯森林法遭究办。东势林管处提供
登山客就地捡拾遗留的小径木搭设营火基地,触犯森林法遭究办。东势林管处提供

另外擅自取用林木营火属窃取行为,亦触犯《森林法》第50条窃取森林主、副产物者,可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30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下罚金,属贵重木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已将全案交由警方侦办。

东势林管处表示,事发地点为造林地,研判营火所用的林木,为林下整理抚育遗留的小径木,该处遍植香杉、红桧、扁柏等造林树种,属于针一级贵重木,树种带有油质及芳香味,一旦营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将造成巨大损失并抢救不易。

登山客留置现场的炊具。东势林管处提供
登山客留置现场的炊具。东势林管处提供

东势林管处呼吁,干燥季节来临,中部山区已将近2个月未曾降雨,林地相当干燥,一点火星就可能引起森林火灾,提醒民众,森林区域切勿引火,进入山林勿生火煮食、乱丢烟蒂、引火烧垦,共同爱护珍贵台湾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