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陈男因为早年离开家中,就没再与家人连络,家人自2010年5月起,就开始四处找寻他的下落,但都找不到他,因此向新北地方法院声请死亡宣告,依照《民法》相关规定,「失踪人失踪满七年后,法院得因利害关系人或检察官之声请,为死亡宣告;失踪人为八十岁以上者,得于失踪满三年后,为死亡之宣告;受死亡宣告者,以判决内所确定死亡之时,推定其为死亡」。

法院调查后,认为陈男自2010年5月3日行踪不明,至2020年声请时,已超过10年都没有消息,在催告期届满后,去年4月19日裁定,宣告陈男于2017年5月3日下午12时死亡。

2021年3月20日晚间7点多,1名施姓女大生,在台北西门捷运站6号出口遗失钱包,里面有证件以及30元的零钱,女学生向警方报案后,警方调阅监视画面,发现1名街友当时将钱包捡起来翻找后带走,警方按图索骥找到这名街友,并在同年6月间约谈他到警局做笔录,然后将他函送法办。

当检察官收案后,发传票请陈男到案说明,在查他的通讯地址时,竟然发现他早已被宣告死亡,诡异的是,陈男到警局做笔录的时间又在他在死亡宣告之后,检察官察觉有异,因此调阅陈男死亡宣告的卷来研究,才发现他被死亡宣告是因为家人找不到他,才声请死亡宣告。

检察官在了解状况后,先向新北地院声请撤销死亡宣告,陈男终于在2022年1月28日又被宣告再度复活,陈男复活后,检察官再发传票令他到案说明,陈男因为传拘无著,一度被发布通缉,待通缉到案后,陈男表示不知道家人在找他,更不知道已被宣告死亡,至于捡掉在地上的皮夹,他则否认侵占,辩称当时他确实有捡来看看,但发现里面没有东西,就把皮包扔掉了。

检察官调查后认为,死而复生的陈男涉犯侵占遗失物罪,将他起诉。法院审理期间,陈男虽然坦承犯行,但一直没有与女学生和解,不过女学生则大气的表示,「我没有要求偿,刑事部分没有意见」,法官最后以侵占遗失物罪判处6000元罚金。

★快点加入《壹苹》Line,和我们做好友!

★下载《壹苹新闻网》APP

★FB按赞追踪《壹苹新闻网》各大脸书粉丝团,即时新闻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闻!

壹苹娱乐粉专

壹苹新闻网粉专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杜绝台版柬埔寨囚虐案! 法务部修法最重可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