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明、夏复翔涉国安法案件,检方6日依不服原审裁定,向二审高雄高分院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撤销原裁定发回高雄地方法院,法官今天上午10时重开羁押庭,并于中午近1时以原声押事实裁定2人羁押禁见,确定得在牢里过完农历年。
高雄地方法院下午发布新闻稿指出,罗志明、夏复翔接受讯问时虽均否认犯行,但依卷内证据所示,足认2人涉犯修正前国家安全法犯嫌重大,且涉案期间曾多次出境,还有亲属住在国外,足认2人均有充足经济能力、海外人脉可供依靠,有极高逃亡可能性。
此外,依证人所指,足认2人安排证人所参与的赴中行程,有高度可能性与两岸统一宣导相关,加上2人所述与证人所述有不符处待厘清,且还有其他相关人士有待调查,据此认定仍有与证人接触、串证之虞。
法官审理后,为避免2人串证、畏罪逃亡,保全侦查案情细节等,且考量现今社会网路发达,若命具保、责付等,均不足以避免串证,因此依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项第1款、第2款谕知罗志明、夏复翔均羁押禁见、通信及受授物件,包含看守所内不得阅读报纸、观看电视。
全案起于夏复翔遭罗志明吸收后,2人即以其曾为立委、退将身分所具的国军、立委人脉,长期物色、引介国军特定阶级、军种退役将领赴中国接受落地招待,提供对岸统战组织接触、拉拢、吸收国军退役军官机会,发展组织。
高雄地检署接获情资后,4日指挥法务部调查局高雄市调查处兵分多路前往搜索带回10多人,部分退役将领坦承赴中国接受招待,但不知背后目的。
检方将2人声请羁押,另同列被告的徐姓前海军舰队指挥部司令则遭检方谕令10万元交保、夏男妻子5万元交保、罗男前助理无保请回,总计5人列被告,另有16人列证人。
高雄地方法院5日晚间依案发时间为民国102至108年间、检方已查扣犯嫌所有相关证物,且也以交保及限制出境出海方式,足对犯嫌产生相当心理压力,避免串证及逃亡等理由,认定无羁押必要,分别谕知罗男20万元、夏男15万元交保,并不得对未到案证人接触。不过,高雄地检署检察官依不服原审裁定为由,6日下午提起抗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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