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法制局长李善植表示,本局消保官在接获本市食安处通报后,即与业者数次沟通,要求业者拿出诚意解决,现业者声明表示,只要是自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1月13日间,在台中公益、台中大墩、埔里及员林等店,曾食用鱼品之消费者,只要能提供购买证明(如纸本发票、电子发票、刷卡资料等)可资证明曾消费鱼品者,即赔偿5倍之损害赔偿。
如消费者因食用而致身体受损者,只要提供就医、诊断或其他损害等相关证明,即赔偿消费者所损害额5倍之赔偿及医疗费用1倍之精神赔偿。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说,业者已表示会就消费者所提供之退费事证中从宽认定,消费者如有任何消费问题均可以室内电话或手机直拨「1950」消费者服务专线进行咨询。
台中、南投、彰化卫生局是在13日前往威京国际总部与江小鱼直营店、南屯区仓储点,及台中西屯、南投埔里、彰化员林加盟店同步进行稽查,共查获超过保存期限的巴沙鱼总重约39公吨、芙蓉鱼570公斤及酱(配)料等食材56.68公斤,当场全数封存。
号称是台中鱼火锅先锋的江小鱼,业者研发出18种鱼火锅口味,吸引不少美食部落客造访,事发后台中公益路总店、大墩店脸书粉丝团紧急关闭,业者直到今天(17日)发出书面声明,先向社会大众致歉。
声明内容指出,本公司在此认错道歉,并积极配合检、调、卫生相关单位调查,并立即将过期原料全面下架、回收、销毁,盼能消弥社会大众及消费者疑虑,凡在2021年4月1日到2023年1月13日期间,曾到江小鱼台中公益店、大墩店,南投埔里店及彰化员林店消费有关于的相关产品,凭发票或刷卡消费纪录,可向本公司办理该项产品五倍赔偿。
若顾客身体出现不适,提供医疗单据或诊断证明书,本公司将支付医疗费用五倍作为赔偿,另外再加上医疗费用一倍作为精神赔偿,相关赔偿事宜将在核对无误后,15天内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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