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就读高一的霏霏及国三小薰(化名),与父母同住在新北市,父亲是家中经济支柱就,母亲则因患有精神障碍,夜间常起床自言自语,父亲担心影响睡眠,就安排睡到女儿房间,霏霏及小薰就与父亲同睡,原本看似幸福的家庭,但没想到在4年前却一切都变了调。
当时正就读国一的霏霏,逐渐出现性特征,外表也渐渐成熟,让不怀好意的狼父觊觎女儿胴体,某天趁深夜熟睡时,竟然对其下手性侵,完全不管睡在一旁的小薰,且几乎每周性侵2至3次,就算小薰醒来询问时,父亲还说因为姊姊不乖在惩罚她。而妹妹小薰升上国中后,这名狼父也对小薰伸出狼爪,借故下手性侵,可恶的是,完全未作任何安全措施。
霏霏及小薰活在阴影中长达4年,期间这对姊妹开始懂事,逐渐反抗父亲的行为,但父亲还是强行发生关系,并不断透露父亲工作很辛苦,负担整个家的经济,为此这对姊妹持续隐忍。直到去年(111)底,父亲发现小薰突然月事没来,趁外出用餐时,带去妇产科检查,院方检查赫然发现,小薰已经怀孕1个多月。
院方告知父亲后,父亲开始神色慌张地连忙解释「就叫她不要乱交男友」,但院方人员发觉小薰神色有异,连忙通报辖区医院及社会局。社工询问小薰交友情况,但小薰却坚不愿透漏,社工好转问霏霏,在分局女警慢慢突破心防后,霏霏才说出2姊妹在4年之间遭父亲性侵合计多达500次。
经调查,霏霏从13岁时遭父亲性侵,直到去年底这4年间,次数多达将近300次;而隔年就读国一的小薰,父亲在不管抵抗下,强行性侵得逞,同样持续到去年底,次数将近200次。狼父针对指控坦承不讳,但却辩称自己记得没那么多次,无法每周同时性侵姊妹2次,讯后,警方依强制性交罪,将狼父移送侦办。
中和分局家防官李修度表示,根据以往受理案件经验,许多被害者可能因为担心影响家庭和谐、学校生活、交友圈、创伤回忆等等因素,而不愿提及。所以,首先必须要勇敢求助,并将受害过程说出口;接著别担心报警后会遭人责怪,因为如不以公权力及时制止加害人行为,只会让自己创伤及事件变得更为严重。
李家防官强调,现今社会遭受「性」方面的侵害,已经打破性别,不局限于男性对女性,有可能是女性对男性,当然也有同性之间发生的案件,所以,只要感到性自主权被侵害,或不被尊重,请立即咨询求助及报警处理;一定要相信我们能结合网络给予协助,有些被害人担心报警后,须和加害人继续相处生活,甚至遭要胁会失去经济支柱,或加害人无法立即收到吓阻作用,而畏惧不敢求助报警。网络单位绝对会协力发挥强制力处理问题遏止案件再发生。呼吁如遭受相关妇幼被害案件时,请即拨打110或.113.及其他妇幼保护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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