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地检署检察官黄薇洁侦办褒忠乡长陈建名贿选案,循线查知陈建名等人2019年至2022年间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案件等不法情事,本月12日指挥法务部调查局云林、南市、嘉义县等3处调查站及云林县警察局虎尾分局等单位,前往乡公所、厂商等10个处所执行搜索,查扣相关证物,并随即陈建名及相关证人共20人到案说明。

检方查出,陈建名等人为牟取村邻长自强及文康活动所余经费7万1500元,取得一家小吃部的9张空白收据,伪填品名、数量等内容,讹充报请2022年度村邻长自强及文康活动餐会之用,作为绑桩贿选村长之用。

检警调搜索褒忠乡公所。云检提供
检警调搜索褒忠乡公所。云检提供

检察官讯问后,认乡长陈建名(45岁)、公所吴姓课长(51岁)及厂商蔡姓男子(60岁),涉犯《贪污治罪条例》收取回扣、以诈术骗取财物及《刑法》伪造文书等罪,罪嫌重大且有串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云林地院于13、14日陆续裁定3人羁押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