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表示,媒体报导日时任警政署警政委员陈檡文进出地下汇兑集团主嫌郭哲敏设立之私人招待所(88会馆),由内政部政风处查处在案,警政署取得该会馆出入口之监录画面,发现除了2017年8月24日,2018年3月12日及10月23日也在该处有警界聚会;警政署说, 虽该会馆非风纪诱因场所、监录画面也未出现特定对象,惟2次餐费均由该会馆支付,已违反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及本署端正警察风纪实施规定,属不当饮宴。
警政署公布相关人员疏失及惩处如下:
一、 107年3月12日
(一) 当日系联谊餐会,经辨识监录影像,与会者有8名警察(7名现职,1名退休),包含时任刑事局大队长吴庆鸿(现任士林分局)、队长张跃瀚(现任保三总队大队长)、郭有志(现任花莲县大队长)、副队长林荣政(现任刑事局队长)、黄圣嘉(现任刑事局队长)、警务正吴政祐(现已退休)、桃园市警局副大队长洪洪汉周(现任桃园市督察)、退休员警陈庆顺等人。
(二) 时任大队长吴庆鸿邀请警员至私人招待所接受不当饮宴,影响警誉,情节严重,核予记过一次,并调整职务。
(三) 其余员警受邀参与不当饮宴,影响警誉,情节轻微,各核予申诫一次,并加强考核。另警务正吴政祐现已退休,行政责任免议。
二、 107年10月23日
(一) 当日为破案庆功餐会,经辨识监录影像,与会者有有8名警察,包含时任警政署主任秘书钟国文(现任警专校长)夫妇、刑事局大队长洪松田(现任高雄市刑大大队长)、赵家辉(现任新北市分局长)、科长潘文章(现任刑事局督察)、副大队长李清泉(现任基隆市副局长)、侦查正黄立恒(现任台北市队长)、纪录员陈建洲(现已退休)夫妇、台中市警局主任许健基(现任高雄市分局长)夫妇等人。
(二) 时任刑事局大队长洪松田邀请员警接受不当饮宴,影响警誉,情节严重,核予记过一次,并调整职务。
(三) 时任警政署主任秘书钟国文(现任警专校长)疏未查证,而受邀参与不当饮宴,影响警誉,核予申诫二次,另警专系培育基层警察之摇篮,钟员身为校长应作为楷模,如今形象已严重受损,不适任校长,予以调整职务。
(四) 其余员警受邀参与不当饮宴,影响警誉,情节轻微,各核予申诫一次,并加强考核。另纪录员陈建洲现已退休,行政责任免议。
此外,另媒体报导2020年警政署前政风室主任黄锦秋、检察官王涂芝及警员曾至88会馆及某银楼招待所唱歌,经查2020年1月17日有7名警察涉足88会馆、7月10日有10名警察涉足该银楼地下室招待所,2次聚会费用均由招待所支付,已违反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及本署端正警察风纪实施规定,属不当饮宴。相关人员疏失及惩处如下:
一、 时任保一总队副总队长黄建荣(现任刑事局副局长):
黄位居高阶警官,事前未查证招待所背景,参与不当饮宴,显有疏失,经媒体负面报导,影响警誉,情节严重,记过一次,调整职务。
二、 警政署政风室专员曾逸伦:
曾担任警政署政风室主要干部,职司维护警察廉洁之责,却与小组成员参加不当饮宴,影响警誉,申诫二次,并加强考核。
三、 新北市主任郑建国、时任警政署政风室专员李家豪(现任航空警察局副大队长)、人事助理员王郁茹(现任宜兰县巡官)、巡官刘志贤(现任警察大学区队长)、侦查佐陈圣育(现任台北市侦查佐)、警员岳朱庆(现任基隆港警总队警员)、小队长王培儒、侦查佐黄瑜芬及新北市分队长郭郭宇宣(现任刑事局侦查员)等9人:
上开人员受邀参与不当饮宴,影响警誉,各核予申诫一次,并加强考核。
警政署说,上开警员至88会馆及睿森银楼招待所不当饮宴,事证明确,先予行政惩处。至于他们当时是否知道该会馆及该银楼招待所经营者从事地下汇兑、背后是否存在对价关系等不法行为,警政署政风室将报请检察机关指挥,持续追查,勿枉勿纵。而黄前主任及王检察官非警政署调查权责,现由高等检察署及新北地检署依权责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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