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一度经彰检评估可能成为彰化县首起国民法官审判案件,不过,本案检察官考量被告长年受到家暴,精神及身体都饱受凌虐,不堪遭遇不适宜再公开讨论,且本案在去年底即已侦结,评估后已认定不适宜做为国民法官审判案件。

检方起诉指出,吴妇的丈夫陈男有长期酗酒的习惯,且酒后即长期以言语、肢体暴力等方式,不分白天、半夜及凌晨,酗酒后可说照三餐会把3名子女叫醒罚跪,听其训话、辱骂,甚至常拿棍棒无端殴打女子。

吴妇为了保护孩子,常因此遭到陈男以言语侮辱、持棍棒殴打等方式凌虐,也常因陈男持锯刀、刀械等器械挥舞,威胁「我杀死你只是关4个月而已」而害怕不已,使其精神及身体长期常处于不安、惊惧及难以入睡的状态。

警方在现场拉起封锁线。资料照片
警方在现场拉起封锁线。资料照片

去年12月21日凌晨,吴妇虽已入睡,却被酒后又发酒疯的陈男叫醒,当时因天气寒流,她穿袜子时动作较为缓慢,因此遭陈男殴打,随后再被叫到1楼厨房被陈男训话1个多小时,过程中,陈男两度自行向后摔倒,且头部撞击到地面。

当天清晨5时许,吴妇见陈男倒地昏迷不醒,想到自己长年遭受暴力对待,性命还被威胁,遂到放工具的楼梯间拿取1条电线,勒毙陈男,过程约10分钟。吴妇犯后企图自杀,警方接获报案赶到现场时,她当场坦承以电线勒毙丈夫。

检方指出,吴妇涉犯杀人罪,并属《家庭防治法》所称之家庭暴力罪,吴妇在警方到场即自首,显示其有悔悟之心,吴妇杀害自己丈夫,法固难容,然其长期受到家暴,时间长达10年,且是在生命受到威胁下才犯下大错,在客观上足以引起同情,即使宣告法定低度刑期,犹嫌过重,本件属法重情轻,请依《刑法》第59条之规定,酌减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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