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指出,苗栗县竹南镇的林姓男子( 22岁),自2018年12月26日起,为陆军装甲第五四二旅联合兵种第三营火力连上兵(去年12月1日退伍),明明是去年5月25日至6月1日、休假期间,因确诊法定传染性疾病(COVID-19)而居家隔离,为延长隔离期间而不想回部队、免除职役,竟起歪脑筋、涉嫌伪造快筛试剂。
检方调查,林男分别在6月2日、6月4日、6月5日及6月8日,在竹南镇住处,先以酒精擦拭先前因确诊而呈阳性反应快筛试剂上之日期,再分别写上回传当日的日期后,以LINE通讯软体传送伪造的快筛试剂照片,至其服役单位的群组,长官误信他6月2日起确诊,核准他2日中午12时起至6月10日晚、7天防疫隔离假,不需返营销假。
后来,林男的简姓连长、张姓上士组长发现快筛试剂旁的QR CODE旁号码均为同一组,向林男追问查证,他见东窗事发,只能坦承伪造罪行,被新竹宪兵队移送苗栗地检署侦办。
检方日前侦查终结,认定林男触犯《陆海空军刑法》第37条的(避免职役之许伪罪),意图免除职役、伪为疾病、毁伤身体或为其他许伪之行为者,依法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