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指出,欧阳灿岳(58岁)为现任市民代表,这次选举寻求连任成功,但检方却获报有贿选嫌疑,通报选民说出人事时地物等正确资讯,因此检方于11月25日当天,拘提简姓桩脚及选民到案厘清,发现欧阳灿岳涉嫌重大,隔日(11/26)拘提他到案。

据悉,欧阳灿岳于10月14日当天,先到简姓桩脚家中,交付1万元的现金,请之向有投票权的民众,以每人500元的金额行贿,简男再将钱分发出去给3名选民,一共分出去8,500元,并要求选民的家人投票支持欧阳灿岳。

由于相关人等涉有重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投票行贿罪嫌,因此欧阳灿岳当下被检方声押获准,并禁止接见、通信。事后经检方缜密查证,面对相关的铁证,欧阳灿岳终坦承行贿犯行。

南投县地检署认定欧阳灿岳向选民行贿。资料照
南投县地检署认定欧阳灿岳向选民行贿。资料照

而选委会已12月2日公告欧阳灿岳为当选人,因此,依《选罢法》第120条规定,检察官得以当选人为被告,自公告当选人名单之日起30日内,向管辖法院提起当选无效之诉,以维持选举之公正性。

对此,南投县选委会表示,目前等待法院判决,未来若确定当选无效,可依《选罢法》74条规定,予以撤销市民代表之身份。另外,将由第一顺位落选人递补,但票数不得低于得票数最低的当选人得票数2分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