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议员林参天与东督盟代表,针对焚化炉重启监督一事,今天中午在县议会召开会议,会中特别邀请绿色消费者基金会董事长方俭出席。
东督盟指出,台东县环保局声称台东检验污染值的标准,是全台焚化厂中最严格,并欢迎民团共同监督;但东督盟打脸县府「说得好听!」实际上却不接纳监督请求;「又作球员兼裁判!」李伟俊表示,台东县府既是焚化炉的运营单位,又是监督政府机关,并不合理需要改善外,尤其需要公正第三方作监督。
针对焚化炉重启营运,李伟俊提出4点,要求县府进行改善。
第一、李伟俊指出,有关台东县内垃圾的处理至焚化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国际标准要求,若无法达到,焚化炉即必须停止使用,直到证明可以符合国家法规和国际标准。
第二、所有的检验必须按照国际标准ISO 17020执行,检测必须按照国际标准 ISO 17025执行,并让民团至现场平行监督,采样抽样准则、公正性和专业性必须符合国际标准,按标准程序进行;尤其,检验实验室也应符合ISO 17025认证合格,民团可平行监督。
第三、监督范围为垃圾及焚化炉的生命周期相关事项,包括:垃圾的来源,垃圾的内容,垃圾的抽样及合格准则,和进料(垃圾)检验报告,焚化炉的设计和验收报告,焚化炉的连续侦测纪录(仪器必须经过标检局或相关公正机构有效校准,人员必须符合ISO 17020、ISO 17025 标准要求),以及燃烧过程参数,以及焚烧后的飞灰、灰渣、底渣,和烟囱的检验检测,并由民团平行采样,送合格检测机构化验分析。
第四、相关机关、单位必须确定垃圾清除处理,符合垃圾收集、清运、储存焚化,及焚化炉废气、废水、废弃物处置法规,如果有违法违规或不符国际标准者,应予公开,应追究相关人员行政、刑事、民事责任。
由于,部分焚化厂燃烧后的的飞灰、底渣已造成西部农、渔用地的污染,台东县议员林参天会中也针对焚化厂后续的飞灰掩埋作讨论,林先将2019年同意重启的议员名单公布,因焚化炉设厂市区,同意的议员多半来自市区外的其他乡镇,林参天会中请各乡镇选民看仔细,他表示未来焚化炉启用,焚化产生的底渣飞灰势必将在乡镇择地掩埋,若出现有毒物质影响地下水,恐怕影响当地农作物品质以及民众健康,而这些可能性都来自选民支持的议员当年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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