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已不是蔡男首次犯案,他过去曾在公园、捷运厕所多次对女子下手,今年6月7日还躲在捷运台北小巨蛋站女厕内,试图伸手猥亵如厕女子,因被害人大叫才没得逞,他当时被检察官责付母亲带回,9月2日又因偷拍被以2万元交保,没想到9月5日又骑著YouBike当街性侵。

蔡男犯案后骑车逃离现场。翻摄画面
蔡男犯案后骑车逃离现场。翻摄画面

检方调查,蔡宗谚案发当天凌晨3时许骑著YouBike,在南京东路一带向落单的女子问路,借此查看女子姿色,见被害人长得漂亮,竟在后方尾随,接著将她推倒强压在地,当街以手指性侵被害人。

女子惊恐大叫,附近居民目击,向蔡男大喊:「你在干什么!」并扬言报警,蔡男赶紧逃离现场,女子报案后,警方循线逮捕蔡男,他也在落网后被收押至今。

由于被害人在抵抗时,曾张口咬了蔡男一口,这也成为蔡男犯案的铁证。由于蔡男先前已有其他猥亵、性侵案被起诉现由法院审理中,检察官因此针对这次犯行将他追加起诉。

而蔡男母亲先前曾出面受访,指儿子从小就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成长过程多次就医治疗,她也很无奈。究竟未来法院审理时,蔡男是否可能因此减刑?律师丁昱仁指出,有无精神疾病,法官会调阅过往病历,并将他送医鉴定,了解犯案时精神疾病是否影响他的辨识及控制能力,若受疾病影响,降低或欠缺辨识行为能力,依《刑法》19条可获减刑甚至免刑,就算有精神疾病而因此导致刑罚减轻或免除,依《刑法》91-1,仍应令其入医疗院所进行强制治疗,治疗到再犯行为显著降低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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