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警方当晚拦下骑机车妇人,稽查人员发现机车灯具与灯光颜色不符规定,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擅自改变原规格设备,开单罚锾9百元。

妇人当下很委屈,强调当初丈夫购买二手机车,那会知道车灯不符规定,并打电话跟丈夫抱怨。没多久妇人丈夫施姓法官和其公公到场,对警方开单一事,他表示当初到监理站过户时,监理站并没有说什么,如今却被警方指违规,激动地要找带队警官。警员面对施姓法官,除赔不是,还强调联合稽查发现违规不可能不开单,绝不是刻意要找麻烦。

第四分局上月执行交通联合稽查。警方提供
第四分局上月执行交通联合稽查。警方提供

针对此事,台南地院昨中午召开法官自律会,施姓法官并未出席,仅以书面提出说明。

台南地院自律会认定,施姓法官于其妻遭警拦检开罚时,在电话中及稽查现场,多次向员警表明系法官身份,并于对谈中,大声质疑员警拦检行为系扰民,要求稽查主办单位处理等言行。易使人联想,其系欲以法官身份要求免罚,所为显已严重损及司法形象,言行确有不检。

施姓法官所为违反法官伦理规范第5条:「法官应保有高尚品格,谨言慎行,廉洁自持,避免有不当或易被认为损及司法形象之行为」之规定,且情节重大。

经自律会决议,依各级法院法官自律实施办法第12条第1项第3款之规定,建议院长以台南地院名义,请求法官评鉴委员会评鉴,并将这次法官自律会会议纪录,报请司法院核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