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强调,此次修法放宽警员执勤时,如遇4种紧急状况:一、以致命性武器、危险物品或交通工具等攻击、伤害、挟持、胁迫他人;二、有事实足以认定持有致命性武器或危险物品,意图攻击他人;三、意图夺取警察人员配枪,或其他可能致人伤亡的装备机具;四、有其他危害他人生命或身体,情况急迫时。可不经鸣枪警告直接用枪,以符合实务所需。

此外也增设「警械使用调查小组」,借由公正客观专家学者协助调查用枪争议案件;另当警员使用警械导致可能须赔偿民众权益的话,可适用国家赔偿机制,让警员不会因为用枪而需直接面对诉讼,强化对警员权益的保障。

对此,警政署也说明新法公布施行前的整备进度,其中备受关注的第10条之1设置「警械使用调查小组」规定,为求周延,内政部由警政署将于本月20日邀请多位专家学者、警权团体、警察局代表,共同研商「警械使用调查小组」设置办法草案,以保障员警即时判断使用枪械之权利。

警政署表示,警员于第一线执法屡因执行人身盘查、酒驾防制、临检可疑车辆、取缔暴力斗殴等公权力作为,遭脱序民众言语挑衅、暴力相向,甚至因而被告致官司缠讼,严重影响工作热情及家庭生活。

为强化有效运用警械,警政署制定教材,提供给警员教育训练。翻摄画面
为强化有效运用警械,警政署制定教材,提供给警员教育训练。翻摄画面

有鉴于此,警政署及各警察机关于2019年6月成立43个「警察专属律师团」,包含290位法律咨询委员,第一时间提供涉讼同仁法律咨询及协助延聘律师。经统计,自成立起至今年9月,全国各警察机关提供涉讼法律咨询1104件、协助延聘律师121件。

警政署统计,各警察机关公务预算内自2014年1月至今年9月补助计有302件、503人次,总计补助2684万5885元。

警政署表示,为强化有效运用警械,业已针对修正后的《警械使用条例》第4条「迳行射击」的四款时机与情境,参照学者著作及法院、地检署相关侦审文书,撰拟迳行射击书面资料,供警员教育训练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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