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指出,被告杨姓男子(38岁)与吴姓男子、林姓女子为邻居关系,3方因为住家房屋漏水修缮问题产生纠纷,争论不休情况下,只好互相提告维护自身权益,南投法院也受理并于埔里简易庭开庭,处理3人的纠纷。

但开庭完之后,杨男对于此官司,仍然忿忿不平,气愤之下便对吴男、林女分别比出中指呛声,借此贬低两人之格尊严及社会地位,吴男、林女见状后,决定不姑息杨男行为,因此一同提告公然侮辱。

检方事后传唤杨男,他坦承有上述行为,但矢口否认有侮辱之意,并且解释是因为对方指责自己的孩子很吵、没家教等语,才会在气愤下比中指。

南投法院认为男子公然侮辱罪成立。资料照
南投法院认为男子公然侮辱罪成立。资料照

但检方认为,杨男无法说明比中指的真正用意,所以相关辩解属无稽说法、不足采信,且「比中指』相当于「三字经」的肢体语言含有强烈侮辱他人的意思,因此对其提起公诉,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

审判时法官认为,杨男明明为成年人,遇到事情却不以理性方式处理,在法庭外公开场合作出脱序行为,当足使告诉人二人在精神上、心理上感受难堪、不快,属公然侮辱行为,且事后又未与相关告诉人达成和解,因此罪行成立,可上诉。 亦可如易服劳役折抵罚金。


★快点加入《壹苹》Line,和我们做好友!★

按赞追踪《壹苹新闻网》各大脸书粉丝团,即时新闻不漏接!!!

壹苹即时报报 粉丝团

壹苹娱乐 粉丝团

壹苹时尚 粉丝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