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分署指出,陈男在2020年7月间于台北驾驶自用小客车,经警方拦检时,拒绝接受酒测,因此遭台北市交通裁决所裁处17万元罚锾,陈男先向台北市交通裁决所申请分期缴纳,却1期都没有缴,台北市交通裁决所遂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新竹分署强制执行。

新竹分署接获移送案件后,立即寄发传缴通知,并即著手清查男子名下财产,发现陈男相当富裕,台币、外币存款多达6、7百万,且持有多家上市公司股票,名下还有一笔房地产。调查还发现,陈男任职于一家外商科技公司,年薪超过百万。

新竹分署立即核发扣押命令,将陈男存款扣押,果真足额扣押,扣押命令发出后2天,陈男便自动到新竹分署刷卡缴清所欠罚锾。新竹分署也呼吁,酒驾危害交通秩序、用路人生命安全甚钜,自身也会遭到裁罚,如不缴纳,就会移送执行,存款、股票、薪水等都有可能遭到扣押,得不偿失,且酒(毒)驾裁罚案件将持续强力执行,民众切勿存有侥幸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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