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苹新闻网》接获民众爆料,公司中央工厂于中秋节期间生产的糕点,在出炉后并未立即进行包装,而是放置于工厂二楼仓库走道等候包装。然而,该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印制的制造日期,并非实际生产日期,而是以后续包装日或其他日期标示,疑似有 误导消费者、规避保存期限缩短问题 的行为。此举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 28 条(食品标示应真实,不得虚伪、夸张或引人错误),恐影响消费者知情权与食品安全。

糕点在出炉后并未立即进行包装,而是放置于工厂二楼仓库走道等候。读者提供
糕点在出炉后并未立即进行包装,而是放置于工厂二楼仓库走道等候。读者提供

爆料者说,今年中秋节热销商品「火火选物_梨花酥」,因为大量接单产线做不出来,导致一堆订单出货延迟大量客诉,因为只有二位员工在回客服及电话,央厂及总公司的部份员工从8月底到现在都超时加班到凌晨,央厂内场的4位外籍员工(越南)更是从凌晨4:00上班到晚上21:00,虽然外籍移工很开心可以加班,但明显违反劳基法。

卫生局日前派员至现场查察发现,现场目前制作品项为面包,未制作其他糕点,面包置于作业区冷却后即送至5家门市。但业者坦承曾于产量大时受限冷却空间不足时将产品置于非作业区,连同查察发现冰箱内部脏污、风扇脏污、食品添加物未依规定三专管理(专人、专柜、专册)等缺失,已要求业者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将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8条及第44条规定,裁罚6万元以上罚锾。

高雄市卫生局稽查中央工厂,发现多项缺失,要求限期改善。翻摄画面
高雄市卫生局稽查中央工厂,发现多项缺失,要求限期改善。翻摄画面

此外现场查察该业者卫生管理人员尚未完成核备,将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1条暨同法第47条规定,裁罚3万元以上3百万以下罚锾。

另针对产品有效日期标示,现场查察产品均为散装非完整盒装包贩售,依规定无需逐一于包装袋上标示有效日期。至于陈情劳工权益事宜,已请劳工局依权责办理。

卫生局呼吁业者应依食安相关法规加强设施设备维护、产品标示及卫生管理,以维护消费者食的安全。并提醒消费者,若对业者贩售之食品有消费争议时,可拨打电话市府消费者服务中心或1950消费者服务专线反映寻求协助。民众若有任何食品卫生问题,亦可洽卫生局(07-7134000转食品卫生科)反映。

高雄市卫生局稽查中央工厂,发现多项缺失,要求限期改善。翻摄画面
高雄市卫生局稽查中央工厂,发现多项缺失,要求限期改善。翻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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