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指出,该超商APP疑似违法刊登多项加热式烟品与组合元件的贩售资讯,涉及违反《烟害防制法》禁止广告与促销的规定。卫生局已发函要求业者陈述意见,并将依调查结果依法裁处;依现行法令,制造或输入业者最高可处2500万元罚锾,贩售烟品业者则最高可处50万元罚锾。
卫福部于今年7月底宣布,有条件核准美国、日本两家加热烟业者,共14项产品与4款组合元件可在台上市贩售,并于9月陆续完成核定文件;其中两家业者分别自10月11日与10月19日起核准上市。然而,该超商在核准生效前就疑似刊登广告,涉及违法「偷跑」。
卫生局强调,即使加热式烟品与相关组合元件「已获核准上市」,依《烟害防制法》仍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或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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