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今(20日)表示,有关向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申请「淡江大桥」相关商标,是基于品牌建立、公益保护与公共设施行销推广的需要,目的在于防堵「商标蟑螂」恶意抢注,避免国家重大建设成为特定民间谋利的工具,并强调不是要限制一般民众或其他行政单位使用。

若未及早事先申请,恐遭其他特定民间厂商或人士抢先登记,未来甚至出现「官方地标必须向私人购买商标权」的恶意盈利情况。为确保桥名正当使用、维护淡江大桥公共设施公用的官方形象与公共利益,因此于今年2月20日就申请「淡江大桥」及「Danjiang Bridge」文字商标,并于4月30日申请图示商标,目前正由主管机关审查中。

公路局指出,国内外均有类似案例,旧金山「金门大桥」(Golden Gate Bridge)有商标注册;台湾方面,新北市政府渔业及渔港事业管理处于2014年完成「万里蟹」商标注册,目的即在于确保业者在推广与使用上不受限制。连江县政府则于2017年注册「马祖蓝眼泪」商标,背景是当时出现民间业者申请「蓝眼泪」商标并传出欲转售的情况,引发地方社会关注与抗议,县府因此进行防御性注册。

针对部分民众担忧是否会影响蛋糕、车轮饼、T恤等日常商品的使用,公路局也特别澄清说明,商标申请并非为限制人民表达或创意,而是针对「商业用途」进行规范。对于非营利性、城市推广或公益用途,都会授权使用,不会影响一般合理使用。若商标权获准,公路局将订定授权办法与使用规范,以确保公共性不被削弱、名称不被任意侵用。同时,依《商标法》第48条规定,任何机关或团体均可依法提出异议,公路局均会充分尊重并配合审议程序。

火線話題 | 淡江大桥合龙爆插曲

這篇報導屬於「 淡江大桥合龙爆插曲 」主題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全台首创「会移动的毕业典礼」!台铁鸣日号载逾50位学员今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