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群平台threads流传一则贴文,标题为「公投日,打工餐厅的老板娘在给带薪假跟双倍薪之间,选择把提出要求的两个人开掉」。影片中,一名工读生询问雇主公投当日是否确定不会给予双倍薪,对方则表示「有什么问题吗?」、「我不想这么麻烦」。
然而,当她再追问「妳说的麻烦是指守法的部分吗?」时,雇主不耐烦回应:「如果上班不开心、觉得很吃亏,就不要来这里上班。」该贴文上线后迅速发酵,截至目前已吸引2.9万人按赞、近2000则留言。
《壹苹新闻网》接获当事人投诉,她指出,公投日当天向雇主确认薪资给付情况后,「直接请我打卡下班」,如同遭到当场开除;记者循线联系店家,对方以店务繁忙、稍后回拨为由婉拒受访,截至截稿前,尚未获得回应。
相关新闻:罢免、公投8/23登场 投票日休假、上班薪水这样算
由于当事人提及,上班时间为下午4时30分至隔日凌晨1时,虽未在投票时间,劳动局解释,据《劳动基准法》规定,公投日具投票权且该日为工作日的劳工应「放假一天」,指从午前0时至午后12时的连续24小时;换言之,即使公投日安排于非投票时间出勤,雇主仍须依法给予双倍薪,若未依规给薪,将可处2万至100万元罚锾。
劳动局补充,相关申诉已于昨日透过台北市陈情系统收悉,将于近日派员前往该店进行通案性检查。


登革热拉警报!高雄鼓山爆首例本土群聚 4人确诊住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