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嘉宏指出,依「通讯交易通路贩售医疗器材之品项及应遵行事项」公告规定,只有部分医疗器材可于网路贩售,且贩售者必须是贩卖业医疗器材商或药局,产品必须于国内领有医疗器材许可证,贩售者必须于网页刊载医疗器材品名、许可证字号等资讯予消费者,请消费者务必确认购买网页有这些资讯。

他以医用棉花棒为例,依据特定医疗器材专案核准制造及输入办法相关规定,专供个人自用的医用棉棒(数量合计不超过200支),得以便捷通关方式输入,无须向食药署申请专案核准,惟以每半年一次为限。

钱嘉宏进一步说明,假如进口专供个人自用的医用棉棒数量超过200支,应依规定检齐资料、缴纳规费提出专案申请,且申请数量以六个月用量为限。如有未经核准而制造、输入医疗器材,依医疗器材管理法规定,处6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

钱嘉宏坦言,虽然输入医疗器材可以申请个人自用,但会有规费,民众需评量是否符合价值。他建议,出国采购前,最好留意商品是否为医疗器材,包括限量、能否能个人自带等规定,以免不小心误踩地雷。

他指出,如果棉花棒外包装特别强调「灭菌」、「消毒」、「伤口清洁」等等,即为医疗器材;若用于清洁皮肤或与治疗目的无关,则属于一般商品。

钱嘉宏也提到,陈姓女子遭罚款10万元,根据检方对外说明,并非依医材法处罚,而是涉及未到案遭拘提,目前案件仍在侦办中。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核三公投选情冷清 云林1票所开票「5分钟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