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局表示,Uber Eats于会中说明,「Uber One会员」分为月订阅制与年订阅制,针对本次会员方案的福利全面限缩变动,月订阅会员如不续订,须于下期计费前48小时于App内取消,并无比例退费,权益可使用至当期结束,年订阅会员则可于公告日起一个月内(至5/30)申请终止并按剩余天数比例退款。

对此,法务局不认同并表示遗憾,同时向业者提出3点要求:

1.至少一个月延长缓冲期,供年订阅会员申请按比例退款,并说明申请方式。

2.研议处理措施,如提供年订阅会员选择依原契约条件使用至期满;提供终止订阅者补偿,及续用者加码优惠;对未即时接获通知而自动续订者,提供弹性退费。

3.强化会员通知义务,说明方案变动与应对措施。

会员如不同意新方案内容,请把握缓冲期内提出终止申请。张彩茜摄
会员如不同意新方案内容,请把握缓冲期内提出终止申请。张彩茜摄

法务局指出,早于2022年曾正式函促 Uber Eats 及 foodpanda 删除「保留业者在订阅期间修改优惠内容权利」的霸王条款,并明确要求业者保障消费者于7日内解除契约的权利;当时 Uber Eats 表示已配合修正并承诺遵循相关规定,但此次公告显示业者仍于订约期间内片面变更订阅方案内容。

消保官江静昀表示,业者已于5月26日回应同意提供至6月30日的退款缓冲期,并承诺于5月30日前再次通知全体会员。不过,针对依原契约使用至期满或补偿、优惠方案,业者仍未提出具体规划,她提醒消费者,如不同意新方案内容,应把握缓冲期内提出终止申请,以保障自身权益。

江静昀呼吁外送平台业者,调整订阅制服务内容,应尊重既有契约的履行,并充分体察消费者对服务稳定性的期待,若有调整,应于现有订阅期届满后实施,并于事前清楚告知,让消费者有充分时间了解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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