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局今(18日)表示,交通部已于100年4月订定发布「大众捷运系统建设及周边土地开发计划申请与审查作业要点」,规定地方政府纳入周边土地开发效益,并计算中央及地方财务分担,循序办理可行性研究及综合规划奉行政院核定后据以办理后续建设,此为全国一致性原则。

依现行规定,捷运建设由地方政府负责规划与主办,中央则依财务计划比例提供补助,并强调嘉义市政府若盼计划持续推动,应依作业要点提出经费分担方案,且与嘉义县政府完成协调。

铁道局说明,嘉义市政府于111年9月19日依捷运审查要点向交通部申请经费办理蓝线可行性研究,交通部已于112年1月16日补助该府1290万元。然而,嘉义市政府113年11月5日所提之可研报告书中,却未依审查要点规定提出相关经费分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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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局也指出,依据嘉义市政府规划内容,捷运蓝线路线长度15.06公里,其中嘉义市路段占6.55公里(约43%)、嘉义县8.51公里(约57%)。为协调双方立场,交通部已于113年6月20日邀嘉义市、县政府及相关机关召开研商会议,协助沟通县市共同合作相关议题,包含主办机关、路线规划及沿线土地开发、经费分担、营运维护权责等并给予建议,并明确说明依大众捷运法精神由地方政府为主管机关,必要时可委托其他专业机关兴建,但营运仍应由地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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