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说明,国定假日出勤若有加班,第9小时起按劳基法第24条规定,前2小时工资加给1又1/3倍、后2小时加给1又2/3倍,且所有加班时数皆计入每月46小时加班上限。
劳动局长王秋冬表示,国定假日是劳工应休之日,雇主不得片面要求出勤,若未依法给假或未给付加班费,经查证将处2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劳资若有争议,可透过「劳动即时通」线上申请调解,或使用「台北市陈情系统1999」反映问题。

清明连假6县市低温 天气2阶段变化!这天变天「雨炸到下周」
【记者张彩茜/台北报导】清明与儿童节连假将至,台北市劳动局提醒,4月3-4日为国定假日,雇主应让劳工休假且工资照付;若劳工同意出勤,雇主须依法给付加倍工资。月薪制劳工当日出勤,应另发一日工资;时薪制劳工则应加倍给薪,例如时薪190元、当天工作4小时,应给付工资1520元。
劳动局说明,国定假日出勤若有加班,第9小时起按劳基法第24条规定,前2小时工资加给1又1/3倍、后2小时加给1又2/3倍,且所有加班时数皆计入每月46小时加班上限。
劳动局长王秋冬表示,国定假日是劳工应休之日,雇主不得片面要求出勤,若未依法给假或未给付加班费,经查证将处2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劳资若有争议,可透过「劳动即时通」线上申请调解,或使用「台北市陈情系统1999」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