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指出,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建议,考量生育风险及胎儿健康、夫妻养育年龄合适性等因素,鼓励于25岁至35岁间完成生育规划,惟随著结婚与备孕年龄逐渐延后,且若女性因罹癌及后续治疗过程,都可能影响女性生育能力,甚至导致不孕,为此,高市府考量罹癌女性生育机会,将自即日起提供医疗性冻卵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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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表示,本市医疗性冻卵补助,补助对象为本人或配偶设籍高雄市的40岁以下女性(不限已婚),罹癌且经医师评估因罹癌或治疗影响生育者,于卫生福利部体外受精(俗称试管婴儿)人工生殖技术补助方案之特约人工生殖机构接受冻卵疗程者,可于完成疗程后6个月内,备妥疾病诊断证明书、冻卵疗程诊断证明书等向卫生局提出补助申请,详见卫生局网页( https://gov.tw/h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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