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局最新统计,截至12月16日止,自用汽车燃料使用费已缴纳约729万辆,收入约408亿元,征收率约97.62%;机车汽燃费已缴纳为1198万辆,缴收57亿元,征收率约94.45%。但目前自用汽车尚有17.8万辆、机车74.1万辆,共有91.9万辆汽、机车未依期限缴纳汽燃费,监理站陆续寄出挂号催缴,补缴期限已进入倒数。
公路局表示,自用汽车及机车燃料使用费于每年7月开征,营业车则于每年3月、6月、9月及12月分季开征,对于今年度未依期限缴纳的车主,公路局所属监理机关已寄出催缴通知书,补缴期限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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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缴纳汽燃费者,除将依《公路法》第75条处以罚锾300元至3000元,后续若未缴纳金额也将移送强制执行。
公路局提醒,针对收到催缴通知书的车主,可持单至金融机构、邮局、超商临柜缴纳,或透过电话语音、监理服务网或手机下载「监理服务APP」、一卡通MONEY、哔哔缴、橘子支付、虾皮购物、街口支付、悠游付、永丰银行、元大行动等APP 方式进行线上缴纳,若以信用卡缴费则须自行负担手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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