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民政局表示,现行新北市生育奖励金为第一胎2万元、第二胎2万元、第三胎3万元,基于北北基桃为共同生活圈,为与邻近县市奖励金额贴近,让年轻人能够在地生养,将提高生育奖励金为第一胎3万元、第二胎4万元、第三胎(含)以上5万元,预计明(1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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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指出,114年生育奖励金预计编列预算6亿690万元,相较于113年将增加9090万元,预估有1.7万名新生儿受惠。于新北办理出生登记的新生儿,母或父之一方设籍于新北市,且并计设籍于北北基桃满10个月以上,即符合请领资格,可望为区域内的生育率带来正面效益。

而依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办理结婚登记者,配偶之一方收养他方之亲生子女,并经法院裁定认可收养,该养父或养母亦符合申请生育奖励金之规定,其他详细资讯可洽新北市各户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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